因检察工作需要,按照“自愿报名、公平竞争、择优录用”的原则,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。具体事项公布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公益性岗位(从事公务用车驾驶工作)1名
二、资格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;
2.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;
3.身体健康,体貌端正;
4.常熟市户籍,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(1982年2月21日后出生);
5.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,男性,退役军人,持有C1 及以上驾驶证,驾龄满5年。
6.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
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②曾被开除公职的;
③因违纪被辞退未满5年的;
④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,尚未作出结论的;
⑤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;
⑥驾驶员岗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有被记满12分记录;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;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;最近一年内有车辆超员、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;
⑦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。
三、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3年2月21日至2月24日(工作日上午8:30-11:00,13:00-16:30),逾期不予补报。
2.报名地点: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(地址:长江路80号912室,联系电话52805956)
3.报名程序:全部采取现场报名形式,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(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,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)。提供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户籍证明(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)、驾驶证、退役军人优待证(或其他证明材料)原件及复印件,1寸近期彩色照片3张,现场提交《2023年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加贴照片)。委托他人报名的,被委托人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委托者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。
4.资格审查:由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,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,立即取消报名资格。
四、考核
1.考核方式:采用笔试+岗位技能测试+面试形式进行。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%、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30%、面试成绩占40%计算,如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。
2.笔试:考试内容为驾驶知识,不指定教材,以百分制计算。
3.岗位技能测试为驾驶技能测试。笔试和技能测试在同一天进行,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4.面试:根据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:3的比例,从高到低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。因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时,可在应聘的报名者中,按笔试+岗位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、现场应变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总成绩在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官网(http://szcs.jsjc.gov.cn/)公布。
五、体检和考察
根据总成绩按照1: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,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,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。体检合格者,由常熟市检察院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。因体检、政审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,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六、公示和录用
1.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,在常熟市人民检察院官网(http://szcs.jsjc.gov.cn/)、常熟人才网(www.csrcsc.com)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,办理录用手续。
2.录用的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一个月。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常熟市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相应标准执行,单位依法缴纳五险一金。
七、其他
本招聘简章由常熟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。
报名过程中相关问题,咨询电话:(0512)52805956
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,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,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监督举报地址及电话: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52895028。
附件:2023年常熟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
常熟市人民检察院
2023年2月20日